个人是否为资源税纳税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这里的“个人”包含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从规定来看,只要个人从事了应税资源的开发行为,就属于资源税的纳税人。比如,有个体经营者开采并销售砂石,砂石属于资源税的应税资源,那么该个体经营者就需要按照资源税的相关规定缴纳资源税,此时这个个体经营者就成为了资源税纳税人;再比如个人承包了一个小型的矿山进行开采活动,开采的是原矿等应税资源并对外销售,也需要承担资源税纳税义务,是资源税纳税人。
然而,如果个人没有从事应税资源的开发,就不属于资源税纳税人。例如,个人只是普通的消费者,购买使用资源税应税产品,像购买汽油用于自己的私家车,此时个人只是资源税税负的最终承担者,而不是资源税纳税人,因为资源税是在开采环节征收,由开采销售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个人是或者不是资源税纳税人,关键在于个人是否有开发应税资源的行为,有则是资源税纳税人,需依法缴纳资源税;没有从事应税资源开发活动,就不属于资源税纳税人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