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然后,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下表)来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判断收入金额。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 800元;若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1 - 20%)。
第二步,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找适用的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三步,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公式为:应预扣预缴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例如,小李取得一次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由于3000元小于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3000 - 800 = 2200元。对照预扣率表,适用20%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为0。则应预扣预缴税额 = 2200×20% - 0 = 440元。
再如,小张取得一次劳务报酬收入60000元,因为60000元大于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60000×(1 - 20%) = 48000元。48000元对应的预扣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