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1月到1年持股红利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6/04/02 20:45:03  字体: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半来计算,然后同样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相当于10%。

例如,小李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获得了1000元的股息红利,若他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那么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20% = 200元;若他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50% = 5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0×20% =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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