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应税所得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需要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以下几种情况通常属于企业境外应税所得:
首先,销售货物所得。如果企业在境外销售商品,由此取得的收入就属于境外应税所得。比如,一家中国企业将自己生产的电子产品出口到美国,在美国市场上进行销售所获得的利润,这部分就属于来源于美国的境外应税所得。因为销售行为发生在境外,其经济活动的结果产生了收益,按照国际税收规则和我国税法规定,这部分所得需要纳入企业的应税范围。
其次,提供劳务所得。当企业在境外为其他主体提供劳务服务时,所获取的报酬属于境外应税所得。例如,中国的建筑企业到非洲某国参与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该国提供建筑劳务,从该项目中取得的收入,就属于来源于非洲国家的境外应税所得。劳务的提供地在境外,这是判断其为境外所得的重要依据。
再者,转让财产所得。若企业转让位于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境外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资产等取得的所得,都属于境外应税所得。比如,一家企业将其在欧洲持有的一家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所获得的转让收益就属于来源于欧洲的境外应税所得。因为被转让的股权对应的企业在境外,其经济价值的实现和转移发生在境外。
另外,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如果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分回股息、红利等,这也属于境外应税所得。例如,中国企业投资了一家日本企业,日本企业根据盈利情况向中国企业分配股息,这部分股息收入就属于来源于日本的境外应税所得。
还有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如果这些所得是企业从境外取得的,也属于境外应税所得。比如,中国企业将一项专利授权给一家韩国企业使用,从韩国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就是来源于韩国的境外应税所得。
总之,企业境外应税所得主要基于所得的来源地是境外这一关键特征来确定,涵盖了多种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收益,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对这些所得进行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