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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收回后销售咋纳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6/03/26 13:04:01  字体:
委托加工收回后销售的纳税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分析。

首先,对于委托加工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的情况。根据税法规定,这种情况下不再缴纳消费税。因为在委托加工环节,受托方已经按照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例如,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乙企业在加工完成后按照规定计算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之后甲企业以不高于乙企业计税价格将该批消费品直接出售,此时甲企业无需再缴纳消费税。从增值税角度来看,销售方需要按照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若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其可以抵扣委托加工环节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然后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缴纳增值税;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以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次,若委托加工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在消费税方面,这种情况需要缴纳消费税,但是可以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比如,甲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计税价格为100万元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企业以120万元的价格出售,此时甲企业需要就这20万元的差价部分按照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同时可以扣除之前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在增值税方面,同样是按照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方法计税。

此外,对于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情况。在移送使用时不缴纳消费税,待最终应税消费品销售时,缴纳消费税,并且准予扣除委托加工环节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例如,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在烟丝移送生产卷烟时不缴纳消费税,当生产出的卷烟销售时缴纳消费税,同时可以扣除委托加工烟丝时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在增值税方面,连续生产过程中各环节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最终按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项税额减去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综上所述,委托加工收回后销售的纳税问题较为复杂,需要根据销售价格、用途等不同情形,准确判断消费税和增值税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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