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法(一)中,免退税办法主要适用于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下面详细介绍免退税应退税额的得出方式。
“免”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劳务购进时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对于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其应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增值税应退税额 = 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这里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是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例如,某外贸企业购进一批货物用于出口,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该货物的出口退税率为13%,那么该企业的应退税额就是100×13% = 13万元。
当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时,其应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 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这里的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是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在实际计算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可能会存在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情况,这部分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同时,企业要确保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凭证,并且这些凭证要按规定进行认证和申报,才能准确计算并获得应退税额。另外,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出口退税业务进行审核,只有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业务,企业才能顺利获得相应的退税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