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关于转让股权收入的确认时间如下: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也就是说,这两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才能够确认转让股权的收入。
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是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例如,甲企业持有乙企业的股权,在转让该股权时,不能因为乙企业账面上有未分配利润,就将这部分可能分配给自己的未分配利润从转让收入中扣除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对于非居民企业直接转让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约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于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分期收取的款项可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但这种情况是在满足前面所说的转让收入确认的大前提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