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账的居民企业通常是需要进行核定征收的。
从税法原理和征管实际来看,企业设置账薄是准确核算自身经营状况、收入、成本、费用等各项涉税数据的重要基础。我国税收征管强调以查账征收为主要方式,这要求企业能够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薄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然而,对于不设账的居民企业,税务机关难以通过常规的查账方式准确掌握其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当企业存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者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以及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等情形时,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对于不设账的居民企业,税务机关一般会采用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比如参照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利润率水平核定;按照企业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按照关联企业集团整体利润的合理比例核定等。
这种核定征收方式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征收,避免企业因不设账而导致税收流失。同时,也督促企业规范自身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促使其尽快按照规定设置账薄,以适应查账征收的要求,实现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维护税收公平和市场秩序。所以,不设账的居民企业会被核定征收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