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费用”通常指的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下是对其审核要点的详细介绍。
对于职工福利费,首先要审核其开支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根据相关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等。审核人员需要检查企业列支的费用是否属于这些范畴,比如企业以福利名义发放的购物卡等是否真正用于职工福利,有无将与职工福利无关的费用混入其中。其次,要关注扣除限额。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审核时需计算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与工资薪金总额的比例,看是否超过该限额,超过部分不得在当年扣除。
工会经费方面,要审核其拨缴凭证。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只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专用收据或代收凭据,才能在税前扣除。审核人员要查看企业是否有相应的合规凭证。同时,也要注意扣除比例,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需计算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与工资薪金总额的比例,判断是否超限额。
职工教育经费审核时,要明确其列支范围,包括上岗和转岗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等费用。要检查企业列支的费用是否属于规定的教育经费范围。另外,扣除限额也是重要审核点。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审核时要计算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与工资薪金总额的比例,确定是否超限额以及超限额部分的处理是否正确。
总之,对“三项费用”的审核,要从开支范围、扣除凭证和扣除限额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以确保企业准确合规地进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