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创投个人合伙人纳税期限多久?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6/02/26 21:37:02  字体:
根据相关规定,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由创投企业在次年3月31日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在次年3月31日前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对于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而言,不同核算方式下纳税期限截止日均为次年3月31日 。 这里的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是指单一投资基金(包括不以基金名义设立的创投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不同创业投资项目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核算纳税;年度所得整体核算,是指将创投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计算应分配给个人合伙人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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