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税率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有明确规定。经营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项目之一,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
具体来说,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表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区间来划分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当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5%。这一较低的税率区间主要是考虑到一些经营规模较小、盈利水平相对较低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等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减轻其税收负担,促进其发展。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随着经营所得的增加,税率也相应提高,体现了税收的累进性,即收入越高,纳税比例越高。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这一区间涵盖了一些经营状况较好、收入相对较高的经营主体。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对于经营规模较大、盈利水平较高的经营活动,适用更高的税率,以实现税收的公平性和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这是经营所得适用的最高税率,针对的是经营所得非常高的情况。
这种超额累进税率的设计,既考虑了不同经营主体的实际负担能力,又通过税收杠杆对收入分配进行了一定的调节,有助于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纳税人在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时,需要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等项目,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