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税款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其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 - 出口货物退税率) -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 - 出口货物退税率)。这一步的目的是将征税率和退税率之间的差额部分从进项税额中剔除,因为这部分是不能参与退税计算的。
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如果计算结果为正数,说明企业当期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大于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计算结果为负数,说明当期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能存在退税的情况。
第三步,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这一步计算出的是企业当期出口货物理论上可以获得的最大退税额。
第四步,比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大小。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减去当期应退税额;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为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差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通过以上四个步骤,就可以准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