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哪些捐赠属公益性可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6/02/22 15:01:37  字体:
在税法(二)中,符合一定条件的捐赠属于公益性捐赠且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首先,捐赠必须是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进行的。这里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比如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它们都有着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能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合理有效地用于公益事业。

其次,捐赠的用途要符合公益目的。这些公益目的包括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例如,企业向遭受地震灾害地区通过合法公益组织捐赠物资,用于灾区的重建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这种捐赠就属于符合公益目的的捐赠。

对于个人而言,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而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例如,某企业年度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其公益性捐赠支出为150万元。按照规定,当年可扣除的限额为1000×12% = 120万元,超过的30万元可以结转以后三年扣除。

总之,只有通过规定渠道、用于公益目的的捐赠,并且在规定的扣除限额内,才属于税法认可的公益性可扣除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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