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基式优惠是税收优惠的一种重要方式,它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其中是有扣除规定的。
税基式优惠中的扣除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中都有体现。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比如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成本可以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再如企业的研发费用,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还可以按照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这也是一种扣除规定的体现,能够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在个人所得税中,也存在众多扣除规定。综合所得中,有基本减除费用每月5000元,一年6万元的扣除。此外,还有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方面。这些扣除规定都直接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属于税基式优惠的范畴。
综上所述,税基式优惠是有扣除规定的,这些扣除规定在不同税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既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又能够引导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