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主要涉及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综合所得。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各项所得预扣预缴的计算方法。
首先是工资、薪金所得,它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累计减除费用按照每月 5000 元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这里,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例如,小张每月工资收入 10000 元,三险一金扣除 1000 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 1000 元专项附加扣除,无其他扣除项目。1 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 - 5000 - 1000 - 1000 = 3000 元,对照预扣率表,预扣率为 3%,速算扣除数为 0,1 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 3000×3% = 90 元。2 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0000×2 - 5000×2 - 1000×2 - 1000×2) = 6000 元,2 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