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法(一)中,纳税人分类在不同税种里有着不同的划分方式,下面以增值税纳税人和资源税纳税人分类为例进行详细说明。
对于增值税纳税人,主要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种分类方式是基于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目前,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为 500 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一般为 3%(部分特殊业务为 5%),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而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或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税率根据不同的应税行为分为 13%、9%、6%等多档。
在资源税方面,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资源税纳税人虽没有像增值税那样有明显的两类区分,但根据应税资源的不同,可分为开采矿产品的纳税人和生产盐的纳税人等。开采矿产品的纳税人包括开采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非金属矿等不同矿种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盐的纳税人则是从事海盐、湖盐、井矿盐等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不同应税资源适用的税率和计税方法也有所不同,有的从价计征,有的从量计征。
总之,不同税种根据其自身特点和征管需要对纳税人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有助于税务机关实施有效的税收征管,也便于纳税人准确计算和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