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收入额的确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分析。
在预扣预缴环节,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例如,小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那么在预扣预缴时,其收入额为3000 - 800 = 2200元。若小张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000元,此时减除费用为5000×20% = 1000元,收入额就是5000 - 1000 = 4000元。
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并且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而全年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并入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再与其他综合所得一起,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比如,小王全年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共10万元,那么其全年劳务报酬收入额为10×(1 - 20%) = 8万元。这8万元要和他的工资薪金等其他综合所得一起进行汇算清缴,确定最终的应纳税额。总之,劳务报酬收入额的确定在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阶段有不同的计算方式和规定,需要准确把握才能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