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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出租住房如何计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6/01/27 13:54:09  字体:
个体出租住房在计税时需要考虑多个方面,下面将从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几个主要税种来详细介绍其计税方法。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的计算公式为:含税销售额÷(1 5%)×1.5%。例如,个体工商户张某出租住房,每月取得含税租金收入 5000 元,那么其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5000÷(1 5%)×1.5%≈71.43 元。不过,如果个体工商户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 15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其次是房产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计算时,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假设上述张某每月不含税租金收入为 4928.57 元(5000 - 71.43),则每月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4928.57×4% = 197.14 元。

最后是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减除费用 800 元;4000 元以上的,减除 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若张某每月租金收入 5000 元,扣除相关税费后,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 - 71.43 - 197.14)×(1 - 20%) = 3705.14 元,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3705.14×10% = 370.51 元。

此外,对于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体在出租住房计税时,要准确计算各项税费,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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