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税服务实务中,开发成本扣除项目在不同的税收业务场景下有不同的规定,以下主要以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两个重要税种来详细阐述开发成本的扣除项目。
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开发成本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这涵盖了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获取一块土地进行项目开发,支付给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出让金以及对土地上原有建筑物进行拆迁所产生的费用,都可以作为扣除项目。二是前期工程费,像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都包含在内。例如开发商在项目动工前请专业机构进行的项目规划设计费用,就属于前期工程费扣除范围。三是建筑安装工程费,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也就是建造房屋主体结构以及进行内部装修等所花费的费用。四是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五是公共配套设施费,指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像小区内的幼儿园、居委会用房等建设费用。六是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开发成本扣除项目与土地增值税有一定相似性,但也存在差异。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上述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同样可以按照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不过,企业所得税对于成本的核算和扣除有更严格的规定,要求企业准确核算各项成本,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例如,对于公共配套设施费,如果部分配套设施是为多个项目服务的,就需要按照合理的标准在不同项目之间进行分摊后才能扣除。而且,企业需要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来证明这些成本的发生,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