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税服务实务中,两专栏通常指的是增值税会计核算中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两个重要专栏,它们在核算上存在诸多差异。
首先,核算内容不同。“销项税额”专栏核算的是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它反映的是企业在销售环节产生的纳税义务,是企业向客户收取的税款部分。例如,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销项税额就是100×13% = 13万元。而“进项税额”专栏核算的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这是企业在采购环节支付给供应商的税款,代表企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部分。比如企业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款80万元,增值税税率13%,进项税额就是80×13% = 10.4万元。
其次,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不同。销项税额是企业需要缴纳给国家的增值税的来源,销项税额越大,企业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应缴纳的增值税就越多。而进项税额则是用来抵减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越大,企业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越少。当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时,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当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形成留抵税额,可在以后期间继续抵扣。
最后,在会计处理上也有差异。确认销项税额时,一般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而确认进项税额时,通常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综上所述,“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这两个专栏在核算内容、对纳税的影响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准确把握这些差异对于企业正确进行增值税核算和纳税申报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