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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销售销项税咋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6/01/26 18:50:39  字体:
折扣销售在税法处理中是一个较为常见的业务场景,其销项税的处理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明确折扣销售的定义。折扣销售是指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比如商家规定购买10件商品,给予10%的价格折扣;购买20件商品,给予20%的价格折扣等。

在税务处理上,关键在于销售额和折扣额的开具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也就是在发票上分别列示了销售额和折扣额,那么可以按照扣除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来计算销项税。例如,某商品不含税单价为100元,销售100件,原本销售额为10000元。若给予10%的折扣,且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10000元和折扣额1000元,那么计税销售额就是9000元。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3%,销项税则为9000×13% = 1170元。

然而,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应按照未扣除折扣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还是以上述例子来说,若1000元的折扣额另开发票,那么计税销售额仍为10000元,销项税就是10000×13% = 1300元。

这种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增值税征税和扣税的一致性。如果允许将折扣额另开发票而从销售额中减除,可能会造成销售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进项税抵扣,从而导致国家税款流失。所以,企业在进行折扣销售时,一定要注意销售额和折扣额的发票开具方式,以正确计算和缴纳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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