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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有何分类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6/01/24 07:27:02  字体:
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所得实施行为的界限。依据不同的标准,民事权利有多种分类方法,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比如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就是典型的支配权。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像在买卖合同中,买方有权请求卖方交付货物,卖方有权请求买方支付价款,这都属于请求权。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例如法定抵销权,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将双方互负的债务进行抵销。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例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其次,按照权利的性质和内容,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等。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人身权是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与权利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民事权利,又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身份权是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如亲权、配偶权等。

再者,根据权利的效力范围,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如物权、人格权等,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其权利的义务。相对权是指其效力仅仅及于特定相对人的权利,债权就是典型的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另外,依据权利是否可与其主体相分离,可分为专属权和非专属权。专属权是指专属于特定的民事主体的权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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