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否在税金及附加核算需要分情况来看。
通常情况下,消费税是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税金及附加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当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时,按照规定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这是因为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它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紧密相关,是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项费用支出,所以通过税金及附加核算,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本和税费负担情况,进而影响企业的利润。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在这种情况下,消费税并不计入税金及附加。企业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应将消费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这是因为这种用途并非是正常的经营销售活动,消费税是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进行核算,而不是作为经营活动的费用在税金及附加中体现。
综上所述,大部分情况下消费税在税金及附加核算,但在一些特殊用途下,消费税会根据具体情况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等其他科目,而不是通过税金及附加核算。企业需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准确判断消费税的核算科目,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