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里的“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例如,国内众多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只要是在中国境内按照相关法律注册成立的,都属于居民企业。而“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比如一些在境外注册,但企业的核心管理层、财务决策等都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提供劳务的场所;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对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则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涵盖了多种类型的组织和企业,明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范围和纳税义务,有助于准确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维护税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