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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协定常设机构指什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6/01/13 10:50:38  字体:
税收协定常设机构是国际税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在确定跨国企业的纳税义务方面起着关键作用。税收协定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其目的在于明确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的经营活动达到何种程度时,缔约国另一方可以对该企业的所得征税。

常设机构具有以下几个特征:首先是固定性,即该营业场所必须是相对固定的,具有一定的永久性。这意味着它不是临时的、偶然的经营地点,比如企业长期租用的办公室、工厂等都符合固定性的要求。其次是营业性,该场所必须用于企业的营业活动,单纯的仓储、展示等辅助性活动可能不构成常设机构,但如果这些活动与企业的核心营业活动紧密相关,则可能被认定为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主要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等多种形式。例如,一家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了一个办事处,该办事处负责企业在中国的市场调研、客户联络等业务,并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那么这个办事处就可能被认定为常设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税收协定中通常还会规定一些排除性条款,比如专为储存、陈列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设施等,通常不构成常设机构。此外,对于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等,一般以连续超过一定时间(如183天)才构成常设机构。这一系列规定旨在平衡缔约国双方的税收利益,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国际逃避税。

总之,税收协定常设机构的认定对于跨国企业的税收负担和各国的税收管辖权有着重要影响,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一概念对于企业的国际经营和税务筹划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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