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以及复合计税,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从价定率计税是最常见的一种计税方法。它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这里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比如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一批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那么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就是100×15% = 15万元。这种计税方法的优点是税负与商品价格直接相关,能够体现税收的公平性,价格高的商品纳税多,价格低的商品纳税少。
从量定额计税是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按照固定的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例如,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为250元/吨;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220元/吨。这种计税方法的特点是税额只与销售数量有关,与商品价格无关,计算简单,有利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改进包装。
复合计税是将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税方法结合起来计算应纳税额。目前我国对卷烟和白酒实行复合计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以白酒为例,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假设某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白酒1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因为1吨 = 1000千克 = 2000斤,10吨白酒的销售数量换算为斤是10×2000 = 20000斤。那么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