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进项税额在明细中咋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6/01/11 16:41:09  字体:
在会计核算中,对于进项税额在明细中的处理是一个重要且细致的工作,需要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进行规范操作。

首先,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在该科目下进一步设置“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当企业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服务时,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如,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此时,甲企业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贷:银行存款 11300

如果发生退货或者折让等情况,需要冲减已确认的进项税额。按应冲减的进项税额,用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比如上述甲企业发现部分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经与供应商协商,对方同意给予10%的折让。则甲企业应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11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
贷:原材料 1000

另外,对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应将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而不能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例如,企业购入一批用于职工福利的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应将增值税税额计入商品成本,而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假设该批商品价款为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50元,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5650
贷:银行存款 5650

总之,进项税额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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