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额是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方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主要应用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预缴。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计算方法。
首先,要明确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收入是指员工从年初至当前月份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收入总和;累计免税收入是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收入累计额;累计减除费用按照每月5000元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累计专项扣除是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累计金额;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累计金额;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则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累计额。
然后,根据计算得出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查找对应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综合所得税率表将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间对应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最后,使用公式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额,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例如,小张每月工资收入为10000元,三险一金每月缴纳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其他扣除项目。1月份累计收入为10000元,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累计专项扣除1000元,累计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 - 5000 - 1000 - 1000 = 3000元,对照税率表,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1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额=3000×3% - 0 = 90元。到了2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