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是指公司作为主体购买自身发行在外股份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形除外:
第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当公司经营规模缩小、资本过剩等情况出现时,为了使公司资本与经营规模相匹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可以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方式来减少注册资本。不过,公司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并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所收购的股份。
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在企业并购重组的过程中,如果本公司要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进行合并,就需要收购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这些股份。
第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并将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有不同意见,公司有义务收购其股份,并且公司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了满足可转债持有人转换股票的需求,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转换。
第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当上市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等情况,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同样,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这些规定既考虑到了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也兼顾了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的稳定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