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纳税人是包含外企的。
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这里所提到的“单位”,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涵盖了各类企业形式,其中就包括外资企业。
从税收公平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其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从事应税资源的开发活动,就应当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这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不同性质的企业在资源开发利用方面遵循相同的税收规则,避免因企业性质不同而产生税收待遇上的差异。
从法律规定层面分析,我国的资源税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将外资企业排除在纳税人范围之外。只要外资企业的行为符合资源税应税行为的定义,即进行了应税资源的开发,就属于资源税的纳税人范畴。例如,一家外资石油企业在我国海域开采原油,原油属于资源税的应税资源,那么这家外资企业就需要按照我国资源税的相关规定,计算并缴纳资源税。
从国家税收管理和资源保护的角度出发,将外企纳入资源税纳税人范围,有利于国家通过税收手段对资源开发进行调控,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同时,这也能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用于资源保护、环境治理等相关领域。所以,资源税纳税人是包含外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