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有三种不同的方法,对应不同的公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从价定率计征方法。在这种情况下,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这里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例如,某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一批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化妆品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15%,那么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应纳税额就是100×15% = 15万元。这种计征方法适用于大多数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像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其次是从量定额计征方法。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不同的应税消费品其销售数量的确定方式有所不同。比如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等。以啤酒为例,甲啤酒厂销售啤酒200吨,啤酒的定额税率为250元/吨,那么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就是200×250 = 50000元。这种计征方法主要适用于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应税消费品。
最后是复合计征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这种方法结合了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式,目前白酒和卷烟采用复合计征方法。例如,某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白酒1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50万元,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先将销售数量换算为以克为单位,10吨 = 10×1000×1000克,然后计算应纳税额 = 50×20% 10×1000×1000÷500×0.5÷10000 = 10 1 = 11万元。
不同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应税消费品,在实际计算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