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否免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在企业所得税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免税的。这里所说的“符合条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直接投资意味着企业是通过直接购买其他居民企业的股权等方式进行投资,而不是通过间接的方式,比如通过证券投资基金等。而且,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对于连续持有不足12个月的股票投资收益,由于其具有短期投机性质,所以不给予免税待遇。这一免税政策的目的在于避免对企业的同一笔所得进行重复征税,鼓励企业进行长期稳定的投资。
对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是免税的。这里强调“实际联系”,即非居民企业通过该机构、场所对居民企业进行投资等活动,并且股息、红利等收益与该机构、场所的经营活动有直接关联。
然而,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权益性投资收益就不能免税。比如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如果与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个人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如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要根据持股期限等情况来确定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不存在普遍的免税规定。总之,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否免税要根据投资主体、投资方式、投资期限以及投资收益的来源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