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需要分步骤进行,以下详细介绍具体计算方法。
首先,要明确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而费用扣除标准根据每次收入的不同情况有所区别。当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时,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接下来,根据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该表是三级超额累进预扣率。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判断每次收入的金额。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那么收入额=每次收入额 - 800元;若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收入额=每次收入额×(1 - 20%)。
第二步,查找适用的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计算得出的收入额,对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找到对应的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三步,计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例如,小李取得一次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由于3000元不超过4000元,其收入额=3000 - 800 = 2200元。对照预扣率表二,适用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则预扣预缴税额=2200×20% - 0 = 440元。
再如,小张取得一次劳务报酬收入5000元。因为5000元超过4000元,收入额=5000×(1 - 20%)= 4000元。适用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预扣预缴税额=4000×20% - 0 = 800元。
在年度终了后,劳务报酬所得需要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