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原值的确定方法在税法(二)中有明确规定,不同情形下股权原值的确定方式有所不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例如,张三以 100 万元现金投资入股 A 公司,同时支付了 2 万元的相关税费,那么张三持有 A 公司股权的原值就是 102 万元。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股权原值确定方式,体现了实际成本原则,确保纳税人的计税基础真实反映其取得股权的实际支出。
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比如李四以一项评估价值为 200 万元的专利技术投资入股 B 公司,同时发生了 3 万元的过户等相关税费,若税务机关认可该评估价值,则李四股权原值为 203 万元。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由于其价值的确定相对复杂,需要税务机关的参与和认可,以保证股权原值确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假设王五将自己持有的 C 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其儿子王六,王五取得该股权时原值为 80 万元,王六为办理股权过户支付了 1 万元税费,那么王六持有的该股权原值就是 81 万元。这种规定考虑了特定亲属关系和抚养赡养关系下股权无偿让渡的特殊性,避免因无偿转让而导致股权原值计算混乱。
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例如,D 公司用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股东赵七在转增时已就相应部分缴纳了个人所得税,转增额为 50 万元,发生相关税费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