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法(一)中,明确规定了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种的征税范围。以下这些车辆属于征税范围:
首先是汽车,包括各类乘用车和商用车。乘用车涵盖了普通的轿车、SUV、MPV等,它们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商用车则包含了客车和货车,客车用于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运等,为大量人员的运输提供服务;货车则用于货物的运输,根据载重量不同有不同的规格,广泛应用于物流等行业。
其次是有轨电车,它是采用电力驱动并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有轨电车具有环保、大运量等特点,在一些城市的公共交通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再者是汽车挂车,它本身不具备动力装置,需要由汽车牵引才能行驶,常用于运输大型设备、货物等,在物流运输领域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
另外,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也属于征税范围。摩托车具有灵活便捷的特点,适用于短途出行等场景,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在性能和动力方面有一定的要求。
这些车辆被纳入征税范围,一方面是为了筹集财政资金,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调节消费,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交通工具,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对这些车辆征税,也有助于规范车辆市场的秩序,推动整个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