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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12/26 16:23:08  字体: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这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地价款可以是通过协议、招标、拍卖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也可以是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或者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如登记、过户手续费等也包含在内。

其次是房地产开发成本。它涵盖了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比如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像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即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包含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公共配套设施费,指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等。

然后是房地产开发费用。它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也是扣除项目之一。包括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最后,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这是为了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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