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额是税法(一)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不同的销售情形有着不同的销售额计算方法。
首先是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计算。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不过,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等不属于价外费用。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不含税)。
对于视同销售行为,由于没有实际的销售价格,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来确定销售额。首先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其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最后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成本利润率),如果该货物是应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成本利润率)÷(1 -消费税税率)。
在特殊销售方式中,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以旧换新销售,除金银首饰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还本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以物易物销售,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此外,包装物押金的处理也会影响销售额的计算。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