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转让中,合理费用是可以从收入中扣除的。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从税收原理角度来看,合理费用扣除是符合税收公平原则的。股权转让过程中,纳税人会产生一些必要的开支,比如中介机构的评估费用、相关的法律咨询费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的手续费等。这些费用是为了完成股权转让这一行为而不得不支出的成本,如果不允许扣除,就会导致纳税人承担不合理的税负,因为这些费用并非是纳税人获取的实际收益部分。
例如,某个人转让其持有的一家公司的股权,在转让过程中,为了确定股权的合理价值,聘请了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支付了评估费用;同时,为了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还咨询了律师并支付了一定的咨询费用。这些费用都是与股权转让直接相关的合理费用。如果不允许将这些费用从股权转让收入中扣除,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会使得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虚高,导致纳税人多缴纳税款,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允许合理费用从股权转让收入中扣除,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纳税人的实际收益情况,使得税收计算更加科学合理。而且,从鼓励市场交易的角度来说,合理费用的扣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股权转让的成本,促进股权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所以,在计算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合理费用是可以且应当从收入中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