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法(一)中,有几类消费品通常适用较高税率。
首先是烟类产品。卷烟无论是甲类卷烟还是乙类卷烟,都适用较高税率。甲类卷烟在生产环节税率高达56%加0.003元/支,乙类卷烟生产环节税率为36%加0.003元/支,在批发环节还要加征11%加0.005元/支的消费税。雪茄烟生产环节税率为36%。烟类适用高税率主要是因为吸烟对人体健康有较大危害,通过高税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烟草消费,同时烟草行业利润较高,高税率也能为国家带来可观的财政收入。
其次是酒类中的白酒。白酒采用复合计税办法,比例税率为20%,再加上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的定额税率。白酒在我国消费市场广泛,且部分高端白酒价格高昂、利润丰厚,高税率既可以调节白酒消费结构,又能增加财政收入。同时,酒精类饮料的过度消费可能带来一些社会问题,高税率也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还有高档化妆品。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适用15%的消费税税率。这类产品价格相对较高,针对它们征收较高税率,一方面是对高消费行为进行调节,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另一方面也能增加财政收入。
另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如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征收10%的消费税。这些产品具有较高的价值和装饰性,高税率有助于调节奢侈品消费。
最后,高档手表(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适用20%的消费税税率。高档手表属于奢侈品范畴,针对其征收高税率可以对高消费群体进行税收调节。
综上所述,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等消费品由于其自身特点,如对健康的影响、高利润、属于奢侈品等因素,适用较高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