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抵免主要是为了解决母子公司间股息分配的重复征税问题,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在国际税收领域,当母公司从国外子公司取得股息收入时,就可能面临重复征税的情况。子公司在其所在国取得利润后,需要按照当地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后,子公司将税后利润以股息形式分配给母公司。而母公司所在国通常也会对母公司取得的这笔股息收入征税。这样一来,同一笔利润就被两个国家分别征收了所得税,造成了重复征税。
间接抵免就是针对这种情况而设计的一种税收抵免方法。它允许母公司将子公司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中由母公司分得股息所承担的那部分税额,在母公司所在国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免。通过间接抵免,能够避免对同一笔所得的重复征税,使得企业的税负更加合理。
例如,甲国的母公司A拥有乙国子公司B的股份。子公司B在乙国取得利润并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然后将部分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母公司A。母公司A在甲国申报纳税时,如果符合间接抵免的条件,就可以将子公司B在乙国缴纳的所得税中按比例应由其承担的部分,从其在甲国的应纳税额中扣除。
这种抵免方式不仅有利于促进跨国企业的发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对企业跨国投资和经营的阻碍,还能维护各国的税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的交流与合作。所以,间接抵免在解决母子公司间股息分配的重复征税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