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法(一)中,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有多种情况。
首先是折扣方式销售。如果是商业折扣,也就是价格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现金折扣是为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给予的折扣优待,这种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按全额计算销售额。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一般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但对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这是因为金银首饰的特殊性。
还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因为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一种筹资行为,企业销售货物的销售额不能因为后续的还本而减少。
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但应注意,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包装物押金方面,如果是一般货物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其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并入销售额征税。
对于直销企业,如果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果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销售额就是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总之,不同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都有其相应的规定和原则,需要准确把握以确保税务处理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