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境外所得可享受哪些税收抵免?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12/15 16:00:31  字体: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是为了避免对跨国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重复征税,鼓励企业“走出去”,我国税法规定了境外所得可享受的税收抵免政策,主要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两种类型。

直接抵免适用于企业直接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所缴纳的境外所得税。具体来说,企业就其境外营业利润所得在境外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就来源于或发生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等所得在境外被源泉扣缴的预提所得税,都可以进行直接抵免。例如,我国境内甲企业在A国设立了一个分公司,该分公司在A国取得营业利润并缴纳了当地的企业所得税,甲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就可以将分公司在A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进行直接抵免。

间接抵免主要针对居民企业从其符合规定的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境外收入总额扣除与取得境外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居民企业持有境外子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子公司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中由母公司负担的部分,可以在母公司的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免。比如,我国境内乙企业持有B国子公司20%以上的股份,子公司在B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乙企业从子公司取得股息时,子公司已纳税额中按规定应由乙企业负担的部分,乙企业可以进行间接抵免。

不过,税收抵免有一定的限额规定。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同时,企业申请税收抵免时需要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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