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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借包装物押金收缴消费税如何账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12/13 19:37:35  字体:
出租出借包装物押金收缴消费税的账务处理需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对于一般的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当企业出租、出借包装物并收取押金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此时,因为押金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并不确定,所以暂不涉及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如果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或者已收取时间超过12个月,此时押金需要缴纳消费税。应将押金换算为不含税金额,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账务处理为:先将押金从“其他应付款”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计算销项税额,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计算消费税,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

对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除了啤酒、黄酒外,其他酒类产品(如白酒、红酒等)在收取押金时就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收取押金时,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同时计算消费税,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当押金退还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冲减已缴纳的消费税。

而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不缴纳消费税,逾期未归还时才缴纳。逾期时的账务处理与一般应税消费品逾期的账务处理类似,先将押金转为收入并计算增值税,再计算缴纳消费税。

例如,某企业销售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30元。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20%。收取押金时,押金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为1130÷(1 13%) = 1000元,应缴纳增值税1000×13% = 130元,应缴纳消费税1000×20% = 2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1130元,贷记“其他应付款”1130元;同时,借记“税金及附加”200元,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200元。

总之,出租出借包装物押金收缴消费税的账务处理要根据不同应税消费品的规定,准确把握缴纳时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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