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多种类型的车辆。
首先是汽车,这里的汽车涵盖了各类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的乘用车,比如常见的家用轿车,从经济实用型到豪华高端型,无论是两厢车、三厢车还是旅行车等不同车身形式都在征收范围内。同时,还包括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商用车,像一些小型、中型和大型的客车,以及载货汽车等。
其次是有轨电车,它是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无论是现代的新型有轨电车,还是一些传统的有轨电车线路所使用的车辆,都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摩托车也是征收对象之一,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是指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cm³的两个或者三个车轮的机动车;普通摩托车则是指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cm³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另外,挂车也在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内,包括全挂车和半挂车。全挂车是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半挂车是车轴置于车辆重心(当车辆均匀受载时)后面,并且装有可将水平或垂直力传递到牵引车的联结装置的挂车。
最后,农用运输车也属于征收范围,不过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农用三轮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而其他类型的农用运输车仍需缴纳。
总之,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多种不同用途和类型的车辆,这有助于规范车辆购置行为,增加财政收入,同时也对汽车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调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