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管理中,如果工作人员在处理纳税人申请抵扣税款的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这将被视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此类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
首先,从行政责任角度来看,税务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如果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导致国家税款损失的,将依法给予处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征少征应征税款,或者在办理减税、退税、抵扣等事项中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其次,在刑事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规定了“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其中包含对税务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故意违法或者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内容。如果税务人员因徇私舞弊而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对于抵扣税款时的徇私舞弊行为,法律不仅规定了严厉的行政处分措施,还设定了相应的刑事惩罚机制,以确保税收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或谋取私利,保障国家利益不受侵害。同时,纳税人也应提高自身遵纪守法意识,在享受合法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