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转换为按成本法核算时,需要对账面价值进行相应的调整。这个过程通常涉及到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确定投资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这是指如果在该时间点将投资出售,可以合理预期获得的价格。对于上市公司的股票等有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通常可以直接从市场价格获取;而对于没有活跃报价的投资,则需要采用估值技术来估计。
其次,在转换为成本法核算时,应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新的账面价值。这意味着如果原账面价值(即按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果)与转换日确定的新公允价值存在差异,企业需要调整相关投资资产的账面金额至新确定的价值。
对于调增的部分:
- 如果是由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转为成本法核算,则应将累计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 对于其他情形,应当作为投资损益处理,并相应调整当期利润表。
对于调减的部分:
- 应首先冲减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中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有的话);
- 若仍不足以抵消,则应确认为投资损失,减少当期利润。
总之,在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转换到成本法时,企业需要准确评估并记录转换日的投资公允价值,并根据上述原则调整其账面价值。这个过程不仅涉及会计处理的变化,还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因此应当谨慎操作,确保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