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承租人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首先,承租人应评估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是否构成一项重大修改或重新谈判的结果。如果变动是由于租赁条款的变更导致,并且这种变更是重大的,则可能需要将原租赁合同视为终止,并就新的条款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对于非重大修改的情况,主要涉及以下几种调整方式:
1. 如果租赁付款额增加:承租人应当根据租赁付款额增加的部分重新计算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权益。同时,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也应相应调整,具体调整金额为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后的余额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2. 如果租赁付款额减少:承租人同样需要根据实际支付情况调整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调整后出现负数,则将该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3. 对于可变租赁付款额,如基于未来使用量或某种指数、比率等计算而来的付款,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而不需调整租赁负债。
4. 除了上述会计处理外,承租人还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于租赁付款额变动的信息,包括变动的原因、金额及其对财务状况的影响等。
总之,在面对租赁付款额变化时,承租人需要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