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中,为了简化材料收发的核算工作并及时反映和监督存货资金的占用情况,通常会采用计划成本法来对原材料进行计价。所谓计划成本是指根据材料消耗定额、工时定额以及费用预算等资料预先制定的成本标准,它是一种预计或预算成本。
当实际采购价格与计划成本之间存在差异时(即材料成本差异),企业需要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来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来说:
1. 超支差异:如果原材料的实际购入成本高于其计划成本,则形成超支差异,这时在会计分录中应借记“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材料采购”等账户。
2. 节约差异:反之,若实际成本低于计划成本,则会产生节约差异,在此情况下,应当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同时贷记“材料成本差异”。
对于已经入库并分配给生产使用的原材料,其成本差异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分摊到产品成本中去。一般而言,可以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或个别认定法等方式来确定各期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额,并据此调整相应的产成品和在产品的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在期末编制财务报表时,企业还应该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余额转入“原材料”科目下,以真实反映存货的实际价值。此外,对于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长期性或显著性的差异,应及时调整计划成本标准,确保其合理性及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