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作为折旧计算方法时,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将会以一个加速的形式逐渐减少。具体来说,在这种方法下,每年的折旧费用是基于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即原值减去累计折旧)乘以两倍直线法下的年折旧率来确定的。
例如,假设某项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为1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不考虑残值。按照直线法计算,每年的折旧率为20% (1/5)。而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则将这一比率翻倍至40%,即每年以年初账面净值的40%计提折旧。
第一年的折旧金额为 10万元 * 40% = 4万元,此时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降至6万元;
第二年则基于剩余的6万元计算折旧费:6万元 * 40% = 2.4万元,账面价值下降至3.6万元;
以此类推,在接下来的几年中继续按照同样的方式计提折旧,直到接近资产预计可回收金额或残值为止。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在前期计提较高比例的折旧费用,因此固定资产在早期阶段其账面价值会迅速下降。但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每年计提的折旧额将逐渐减少,最终趋于直线法的结果。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在初期使用强度较大、磨损较快的资产,能够更加合理地反映实际损耗情况,并可能带来税收上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