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对价是指在合同开始时,企业根据未来可能发生的事项而预计的交易价格。它反映了合同中某些条款或条件导致最终付款金额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处理可变对价的方式主要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IFRS 15)的规定,该标准要求企业估计可变对价的最佳预测值,并将其计入交易价格。
在确定如何将可变对价纳入交易价格时,企业需要考虑两个限制条件:
1. 可能性高的可能性测试:企业在评估是否应将可变对价的某部分或全部包含进交易价格中时,应当判断将这部分金额确认为收入是否可能导致未来需要大量转回(即减少)收入的情况。如果这种风险不大,则可以认为达到了“高度的可能性”标准。
2. 显著翻转测试:企业还需要考虑,在整个合同期间内,因可变对价而增加的收入是否会显著高于或低于最终实际收到的金额。只有当预计不会发生显着的逆转时,才能将这部分估计值计入交易价格。
具体到实践中,企业可以采用期望价值法或者最可能发生的结果法来确定最佳预测值:
- 期望价值法是基于各种可能结果的概率加权平均计算得出。
- 最可能发生的结果法则选取单一最有可能发生的金额作为估计值。
一旦确定了可变对价的最佳预测值并将其计入交易价格,企业还需要定期重新评估这一估计是否仍然准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这有助于确保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业绩表现。